陸定一,常州府無錫縣人也,光緒二十三年生。世為三吳望族,父澄宙,民國浙江高等審判廳推事,首都檢察廳檢察長。定一博通文史,共和立國之元勳也。民國十一年,入南洋大學,治電機工程之學,乃作政論一篇,行於校刊。民國十四年,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,尋入中國共產黨。十五年,定一大學卒業,時滬上工人起義,而定一與其力焉。民國十七年,中共以定一使蘇聯,任中國共青團駐蘇共國際代表,民國十九年,歸朝,加共青團中央宣傳部部長、共青團蘇區中央局宣傳部部長,中共中央宣傳部幹事。民國二十三年共黨長征,定一從之。遵義會議畢,加總政治部宣傳部部長、《紅星報》主編修。時共黨宣傳諸策,皆出定一。民國二十六年,國共約合以禦日本,定一遷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政治部宣傳部部長。民國三十年,任《解放日報》總編修,作文《我們對於新聞學的基本觀點》,首唱實事求是之說,文曰:新聞之本源,事實也,故事實在先,報導在後云云。復舉百花齊放,百家爭鳴之策,三秦教化爲之一新焉。民國三十四年,中共七大召開,定一上言陳事,多以言論自由爲重。三十六年,毛澤東棄延安城而走陝北,定一從之。一九四九年,毛澤東定海內,加定一文教委員會主任、宣傳部長。一九五九年升國務院副總理。一九六五年,以定一兼任文部。十年動亂起,定一妻嚴氏得罪於林、江之徒,誣爲“彭羅陸楊”右黨,座罪下秦城獄十有三年。一九七九年,鄧公反正,定一乃得昭雪其冤。是年六月,補全國政協副主席。以降數年,定一官居閒職,不復起用,終得遂其天年,一九九六年五月九日,定一病篤,誡其子曰「讓孩子上學,讓人民說話」。卒,壽九十,加“偉大”號。子德、健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