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係一個 | 暴動 | |||
發生喺 | 葡萄牙 | |||
座標 | 22°12′2.02″N 113°32′46″E | |||
日期 | 1966年12月3號 | |||
導致咗 | 六七暴動 | |||
死咗嘅人數 | 8 | |||
受傷嘅人數 | 252 | |||
[改維基數據] | ||||
「一二·三」事件(葡萄牙文:Motim 1-2-3)係澳門衝突,喺1966年12月3號爆發,導致澳門民間社會完喪失對葡國政府嘅信任,並完全傾向中國政府。當時澳門由葡萄牙統治,北面嘅中國內地正開始文化大革命。
葡萄牙人喺澳門一直擁有特權或者特殊地位,咁樣令到普遍居民有大小程度嘅不滿。
因為早前嘅氹仔坊眾學校事件,葡國政府同澳門民間人士之間早已有衝突。
12月3號中午12時幾,總督府門前終於發生更大規模衝突。差人先使用警棍,後出動防暴水車,試圖驅散示威人士。消息傳出後,前來示威嘅群眾愈來愈多,3點後,衝突加劇,有警車被推翻,法院門前嘅歐維士石像之手被敲爛。跟住,位於議事亭前地嘅美士基打(Nicolau Vicente Mesquita)銅像被摧毀,澳門市政廳同位於仁慈堂大樓地下嘅公證署都被衝擊。4點半左右,群眾沿龍嵩街前往警廳,防暴警員施放催淚彈,並開槍射擊,造成兩人死亡。警方又出動防暴車駛去市政廳前,發射水炮,驅趕示威人士。總督隨後頒令戒嚴並實行宵禁。由於戒嚴緊急,好多居民無心理準備,其後幾日又有幾個人喺街上被亂槍射殺,一名居民甚至因伸個頭出窗外觀望被流彈擊中。據官方統計,有8人被打死,212人受傷,坊間就話有11人被打死。
1967年1月28號下晝,總督嘉樂庇到澳門中華總商會禮堂,簽署《澳門政府對華人各界代表所提出的抗議書的答覆》。「一二·三事件」至告一段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