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歷(粵拼:hok6 lik6)係人喺教育機構入面,接受科學、文化知識訓練嘅學習經歷。一個人喺任何層次教育機構入面學習或接受訓練,都有相應嘅學歷等級。大體嚟講,一段學習經歷都可以成為學習者嘅「學歷」。但社會上,多數講嘅係有特定含義同價值嘅「學歷」。
喺近代社會之前,人求職時都係通過個人身份、家庭、財產同遺傳、親屬範圍內進行人力資源選拔。直到18世紀初,由於近代嘅官僚組織已經達到一定形成規模,所以從嗰時開始,現任官員都要通過考試嚟選拔。後嚟經過好多次發展,重將佢引到職業範圍,從而成為教育當中必不可少嘅一部分。
由於歐洲地區經歷咗好長時間嘅工業同社會發展,加上英國開始通過侵略方式霸佔全球,1853年由英國東印度公司董事向英國高官建議,引入呢項選拔制度向印度當地嘅公務員推廣,重喺1870年以同樣方式向各個行業嘅人力資源方面推廣,從而逐漸向全球流行。
學歷嘅等級有好多種。包括咗小學、中學[註 1]、大學之分。喺大學嘅各個學分都修夠嗮兼論文都過關嘅,最高可以有博士學位嘅榮譽。學位喺全球各地都通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