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合法被殺(英語:Unlawful killing),或作非法被殺[1],是一個英美法系(英格蘭法律制度)的概念,指當有人的死因有可疑,而需要法院召開死因庭(Inquest)去聆訊死因,「不合法被殺」可以是聆訊的其中一個結果。若有人被裁定為不合法被殺,则代表其致死案件涉及刑法,可能是謀殺、誤殺、殺嬰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。案件會即时轉為刑事案件,因此,警方有權介入,又或因應死因庭的裁決而要重新調查已結案的個案,目的是收集足夠的證據以識別和起訴肇事者。
死因庭一般並不會指出任何人需要為死者的死亡負責[2],而要令陪審團裁決某人為不合法被殺,其舉證標準須毫無合理疑點[3]。也就是說殺人是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進行。假若無法達至不合法被殺的標準,就要在平衡死於意外或死於不幸之間去選擇[2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