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馬朗(171年—217年),字伯達,河內溫縣(今河南溫縣)人,東漢末年政治家,官至兗州刺史。次弟為追尊晉宣帝司馬懿,父司馬防曾任京兆尹。
司馬朗是司马儁之孫,司馬防的長子,司馬懿之兄,司馬防共有八個兒子,長子司馬朗、次子司馬懿、三子司馬孚、四子司馬馗、五子司馬恂、六子司馬進、七子司馬通、么子司馬敏,司馬家的八兄弟在當時相當有名,被稱為「八達」。
司馬防年輕時擔任地方官員,歷任洛陽令、京兆尹,年老之後轉任為騎都尉,他對司馬兄弟的管教相當嚴格,父子之間應對的態度很嚴肅。司馬朗九歲時,有客人直接稱呼其父的表字,司馬朗便對那人說:「輕慢他人的親長,就等於是不尊敬自己的親長。」[1]那位客人因此而道歉。
在司馬朗十二歲時,便通過經文考試而成為童子郎,但是當時的監試官覺得司馬朗身體高大強壯,懷疑他匿報年齡,便質問他。司馬朗回答說:「我的祖先代代以來的身材一向都很高大,我雖然弱小不敢和前人相比,亦有志氣不會謊報年齡以求得不正當的名聲。」[2]監試官因此覺得司馬朗果然異於常人。
後來董卓進入洛陽,諸侯們在函谷關關東一帶展開了董卓討伐戰,冀州刺史李邵住在野王,為避戰禍,想搬遷至溫縣,司馬朗認為野王和溫縣其實唇亡齒寒,而且李邵背負人民的期望卻先行逃避,恐怕會造成民心動搖及騷亂。但是李邵不聽其言,果然造生當地民亂,溫縣亦遭到劫掠。
之後董卓挾天子西遷長安,當時司馬防擔任治書御史,應該一起西遷,而司馬防因戰亂四起,因此要長子司馬朗帶著家人返回家鄉溫縣,但是官兵認為司馬朗想要逃亡,便抓住他去見董卓,董卓對司馬朗說:「你和我已去世的兒子同歲,為何要背叛!」司馬朗回答說:「明公以高世之功德輔助天子,清除了宦官的穢亂,舉薦了許多賢士,應該要虛心求教,考慮如何復興治世。但是隨著威德的隆重,功業的著大,而兵災戰亂卻日漸嚴重,地方州郡有如大鼎煮沸一般,連京城的近郊,人民都不能安家樂業,因此要拋棄住家田產,四處流亡躲竄。雖然已在四方關口設置禁令,以重刑加以殺戮處罰,也不能阻止逃亡的風潮,這就是我為什麼會想回故鄉的原因。希望明公仔細思考反省往事,那麼名聲就可像日月一般的榮耀,伊尹和周公也不能相比了。」董卓聽完之後亦說:「我也有這種感悟,你說的很有道理。」
司馬朗知道董卓一定會敗亡,害怕董卓會留下他,便賄賂董卓身邊的辦事官員,以回歸家鄉。回到溫縣之後,司馬朗又向父老長輩們建議,河內郡接近京城,董卓與起義諸侯們之間的戰火一定會波及於此,不如趁道路尚通之時,先到黎陽投靠統領兵馬的鄉里姻親趙威孫,然後觀察時勢。但是父老長輩們都戀舊,不願意跟隨司馬朗離鄉背井,只有趙咨帶著家屬和司馬朗一起前往。數月之後,關東諸州郡起兵,總數達數十萬人,都聚集在滎陽及河內郡,義軍的指揮又難以統一,因此有些士兵便劫掠當地百姓,造成人民的死傷超過半數以上。之後關東義軍解散,曹操與呂布在濮陽對抗,司馬朗才帶著家屬回到溫縣,當年發生饑荒,人民相食,司馬朗召集並安撫宗族,代替父親教訓諸弟,因此司馬家沒有因為衰世而家業敗落。
司馬朗三十二歲時[3],曹操懷念其父當年的提拔之恩,令司馬朗擔任司空掾屬,(直屬於曹操司空府的官員)受拜為成皋令,但因病去職,後來又復職為堂陽長。司馬朗治理政務相當寬惠,不行鞭笞、杖刑,而受到百姓的愛戴。之後遷任為元城令,又被徵召入京擔任丞相主簿。司馬朗認為漢末的亂世,是因為秦朝取消了五等爵位(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)的制度,而地方郡國又沒有練兵備戰的緣故,現在雖然不需恢復五等爵位,但可令地方郡國召集常備士兵,既可抵抗外族的侵略,亦可威嚇有不軌之心的亂臣,可以做為長治久安的對策。司馬朗又認為應該恢復井田制度,之前人民長期擁有土地,難以奪取重新分配,現在正值亂世,人民流離失所,土地無主,剛好可以藉機恢復井田制。司馬朗的建議雖然沒有被採納執行,但地方州郡領兵這項政策,原本是出自司馬朗的意見。
後來司馬朗又遷任為兗州刺史,他實施許多政策,都被百姓們稱讚。司馬朗在軍旅之時,亦穿著簡單的衣服,吃粗糙的食物,以身作則帶動節儉的風氣。當時鍾繇、王粲等人發表言論說:「只有聖人才能有太平治世。」司馬朗則說:「伊尹、顏回雖然不是聖人,但是累積其人數世的治理,也能有太平治世。」曹丕很喜欢司马朗的言论文辞,他称帝后曾命秘书监手录其文章。
建安二十二年(217年)時,司馬朗跟隨夏侯惇、臧霸等人征伐孫吳,史称濡须之战。到達居巢時,士兵之間發生嚴重的瘟疫,司馬朗親自巡視士兵病情,給士兵們醫藥,自己卻感染了疾病,因而病死,時年四十七歲。留下遺言說:「國家任命我為刺史,我卻遭到這場瘟疫,來不及立功報效國家,既然我毛病已無法好轉,辜負國家對我的大恩,那麼我去世之後,穿著平常穿的衣服下葬就可以了,你們切勿違背我的遺言。」他去世之後,兗州的人民都相當懷念他。
魏明帝即位之後,封司馬朗之子司馬遺為昌武亭侯,有食邑百戶。司馬朗三弟司馬孚將其次子司馬望過繼給司馬朗。司馬遺去世之後,由司馬望之子司馬洪繼承其嗣。
司馬朗家族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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