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或很少條目链入本條目。 (2024年1月13日) |
綠色道路通常沒有鋪設路面,並且可能很少被使用,因此表面不會產生磨損,任由植被自由生長,因此是“绿色”的,許多已經存在千年以上。
根據目前公共通行权(Public rights-of-way, PROW)法,“綠色道路”一詞並非法律專有名詞。但它常指以下四種道路:
在泽西岛,绿色通道是一条供行人、自行车和骑马者优先通行的道路, 有著15 mph(24 km/h)速度限制。第一条绿色通道于 1994 年在圣彼得設立。除圣救主堂和三一堂外,所有區域都加入了綠色通道系統,但由于圣救主堂和三一堂在分隔了島嶼的東西端,西边和东边的綠色通道没有连接起来。 [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