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 在迦拿的婚禮 中變出葡萄酒 的畫作。
《聖經 》與酒 的關係十分奇妙。酒精飲料 屢次在聖經文學 中出現——從希伯來聖經 中諾亞 栽種葡萄園 、變成酒鬼[ 1] ,到新約聖經 中耶穌 在迦拿的婚禮 中神奇地變出了大量的酒[ 2] ,還有後來在基督教 儀式中編入酒作為重要的一部份的「聖餐 」[ 3] 。葡萄酒是聖經文學中最普遍被提及的酒精飲料,時常作為象徵性用途[ 4] ,在聖經時代的日常生活中是十分重要的部分[ 5] [ 6] [ 4] 。古巴勒斯坦 的居民也喝啤酒和各種水果酒,經文有時也記載了相關的文獻[ 7] 。
整體而言,聖經文學呈現了對酒類飲料的矛盾,考慮到酒既是上帝的賜予、帶來歡樂與喜悅,又是有潛在危險的飲物、帶來無知、罪孽與濫用[ 8] [ 9] [ 10] [ 11] [ 12] [ 13] 。猶太教與酒 、基督教與酒 的關係普遍維持著相同的狀況,儘管一直有為數不少基督教教徒、尤其是在禁酒時期 ,拒絕飲酒、視酒精為惡魔。
希伯來聖經 ,也就是猶太教 中的「塔納赫 」,與基督教 中的「舊約聖經 」大部份相似,是兩教皆認同的正典。天主教 、東正教 與某些普世聖公宗 的支派則採用「次經 」或「偽典 」,而其不被猶太教徒和新教徒 納入正典中。只有基督徒承認新約聖經 ,猶太教徒並不承認。
而無論各宗教團體的官方立場,這些聖經文學都是歷史上的文學作品,呈現了各時期的面貌。希伯來聖經裡的摩西五經 、或稱摩西律法,是對猶太教徒而言比較重要的部分。次經與偽經,雖不如正典普遍被接受,但仍對猶太人與基督徒有相當程度的影響,並為第二聖殿 和兩約之間 時期提供了證明與觀點[ 14] 。希伯來聖經及次經、偽經則記載了新約聖經、尤其是福音書 的背景,與當時聖經中基督教教義的核心,以及其中對酒類的使用反映了新約聖經對早期聖經文學有所參考。
希伯來聖經 主要是以希伯來文 、少部份由阿拉姆語 著成,以下列詞語表示酒精飲料:[來源請求]
יין【yayin 】:各種經發酵或未經發酵的酒的總稱。
可指所有經過發酵的葡萄汁。[ 15] 舊約聖經多處提到這種發酵的酒可能產生的悲劇性後果,其中尤以箴言23:29 - 35的描述,如「雖然下嚥舒暢,終久是咬你如蛇,刺你如毒蛇。」等,最為發人深省。
可指未經發酵的甜葡萄汁,即直接從葡萄中壓榨而得的新鮮汁液。[ 16]
תירוש【tirosh 】:意為「新酒」或「豐收時的酒」,專指未經發酵的葡萄汁,如一串串葡萄中的液汁或新近收穫的葡萄甜汁。[ 17]
שכר【shekar 】:通常譯為「濃酒」或「發酵的飲料」。《猶太百科全書》指出,yayin是指用水稀釋了的發酵飲料,shekar則未經稀釋。[ 18]
有學者認為其是指發酵的飲料,可以由棕櫚汁、石榴、蘋果或棗子等釀造而成。
有時也用來指那種使人心曠神怡的甘甜果汁。
《新約聖經 》即基督教《聖經 》希臘語經卷主要由通用希臘語 編寫:
οίνος【oinos 】可指兩種截然不同的葡萄汁:
未經發酵的葡萄汁。
發酵過或可能致醉的酒。
γλευκος【gleukos 】:致醉的「甜酒」、「新酒」。
σίκερα【sikera 】:承希伯來語的「濃酒」。
όξος【oxos 】:「醋」、「酸酒」,以葡萄酒或發酵飲料製成,稀釋後可做為羅馬士兵 的飲料[ 19] 。
μέθυσμα【methusma 】:致醉飲料。
《聖經》中有許多酒精飲料相關的文獻,其既贊成、又反對飲酒,或寫實、或象徵,有的單純敘事、有的藉此告誡。而不可至否的,酒在古巴勒斯坦地區已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。
《希伯来圣经 》称,上帝在古代曾向一些順服他的百姓應許説:「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;你的酒榨有新酒盈溢。」[ 20] 《聖經》記載的上帝的先知 以賽亞也 曾提及釀製一種美酒的部份過程。他在預言論及將臨的公義新世界的種種幸福時寫道:「萬軍 之上主 必為萬民……用陳酒……並澄清的陳酒,設擺筵席。」[ 21] 有經驗的釀酒師深知「陳酒」在發酵過程中若長時間沒有受外來干擾,酒本身便會逐漸澄清起來,香氣、味道亦日益醇厚。
不少聖經章節 指出酒能使人身心暢快,且有益健康。先知 約坦 曾提及「使神 和人喜樂的新酒」(《士師記 》第9章 第13节)。所羅門 也曾表示「酒使他肉體舒暢」[ 22] 。在關於迦拿的婚宴 的著名記載裡,耶穌施行了第一個奇蹟 ,將大量的水變成了「上好的酒」,使赴宴的賓客可以開懷暢飲[ 23] 。
耶穌在他所設好撒馬利亞人 的比喻 裡顯示他承認酒具有醫療效用。這位撒馬利亞人 為受傷的男子包紮 傷口 時,他曾將「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」[ 24] 。使徒保羅 也曾提議年輕的提摩太 「因胃口不清,屢次患病,可以稍微用點酒」,這與現今人們承認酒具有食用和醫藥價值一事十分吻合 [原創研究?] [ 25] 。
儘管《聖經》和世俗醫藥界均對酒和酒精飲品予以好評,但濫用酒精飲品卻為人帶來可怕的禍害。在聖經裡,也對使用和濫用酒精一事提出了詳盡的指引。
例如,《聖經》就濫用酒精飲品提出警告:「好飲酒的,好吃肉的,不要與他們來往。」這絶非意味聖經認為上帝只喜悅那些禁酒吃素的人,經文亦沒有譴責那些有節制地適量飲酒、吃肉的人。聖經警告人避免狂飲濫食。另一節《箴言》點明道:「誰有禍患?誰有憂愁?誰有爭鬥?誰有哀歎?誰無故受傷?誰眼目紅赤?就是那流連飲酒……的人。」[ 26]
聖經的執筆者彼得 和保羅 均勸勉早期教会 的基督徒 要保持節制 ,避免「醉酒 」和「不要醉酒」。使徒 警告説:「醉酒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。」換句話説,慣常濫用酒精飲品的人不能贏得上帝的嘉許。 [原創研究?] [ 27]
一個人若在使用酒精方面缺乏自製,便應當完全將其戒絶[ 28] 。《聖經》認為,上帝明智地警告人要提防過度使用酒精飲品。 [原創研究?]
《聖經》與奉行禁酒 的人的觀點不同,《聖經》沒有要求或表示所有人都必須完全禁絶一切酒精飲料 [ 29] 。《詩篇 》的執筆者論到YHWH 説:「祂使草生長,給六畜吃,使菜蔬發長,供給人用,使人從地裡能得食物,又得酒能悅人心。」事實上,《聖經》體現的對酒的看法是,人若有節制、適量享用,酒可以達成美好、可貴的目的[ 30] 。
大部份的猶太教 與基督教 《圣经 》书卷都成书 於古巴勒斯坦 ,而當地的土地與氣候十分適合種植葡萄。古代葡萄園 築有圍牆、圍籬與瞭望台 以防竊賊、動物侵襲,其所產的葡萄 是當時重要的生活必需品,提供當地使用、也能與外界交易。
到了能收穫的八、九月,總是一年帶來歡樂與喜悅的時候,男人、婦女、小孩,伴隨著音樂與歌謠,一同至葡萄園裡工作。葡萄能當下食用,也能製成葡萄乾 ,而大部份則丟入榨汁池讓男人們踩踏、榨製成汁。
^ 創世記 9:20–27 . [2009-05-02 ] . (原始内容存档 于2016-04-24).
^ 約翰福音 2:1–11 . [2009-05-02 ] . (原始内容存档 于2016-04-05).
^ 馬太福音 26:27–29;馬可福音 14:23–25;路加福音 22:20;哥林多前書 11:25 . [2009-05-02 ] . (原始内容存档 于2019-06-14).
^ 4.0 4.1 B. S. Easton (1915b)。
^ Broshi (1984),33頁。
^ Broshi (1986),46頁:根據聖經關於農作物的記載,「穀物、酒、油」一再循環(申命紀 28:51 等)。這是古巴勒斯坦主要的產物,按重要性依序排列。新鮮的葡萄能直接食用也能晒曬乾儲藏(葡萄乾),但優先製成葡萄酒。在古代,葡萄酒不只是宴會的裝飾品;它原本是人們的飲品,後來演變為人們不可或缺的食物之一。甚至奴隸也能慷慨的獲得定量的葡萄酒。學者估計古羅馬時的成人每天能喝掉一公升的葡萄酒
^ Waltke (2005),505頁。
^ Waltke (2005),127頁。
^ Fitzsimmonds,1255頁:「酒的兩種面貌,善用與濫用、益處與禍害、上帝的贊同與嫌惡,交織成了舊約的結構。因此,它能使人們滿心歡喜(詩篇104:15 ),或使人們犯下罪孽(以賽亞書28:7 );它可以被聯想到喜樂(傳道書10:19 ),或與憤怒並列(以賽亞書5:11 );它可以揭開諾亞 的恥辱(創世記9:21 ),或成為麥基洗德 那雙榮譽亞伯拉罕 的手(創世記14:18 )。……這些新約中關於酒類的文獻非常少,但好的與壞的數量相當……。」
^ Raymond,25頁:「然而,聖經中酒類相關的正面觀點,與負面觀點相平衡……。眼前存在這對酒兩相矛盾的觀點,是因為飲酒的後果尊崇著其用法而非其本質。喜劇源於適當的飲用,而悲劇起於過量飲用。這無關酒的本質。」
^ Edwards (1915b):「酒的價值被認定為慶祝用的飲物(猶大書9:13 ;詩篇104:15 ;箴言31:7 ),使病人能忘卻他們的痛苦(箴言31:6 )。然而,飲酒被強烈的反對,並公告警告對抗誘惑、杯中物極其危險。」
^ McClintock and Strong,1016頁:「然而,自由的飲酒、或任何事皆是,在聖經中是被允許,但濫用是毫無疑問的罪惡。」
^ 倫理投資諮詢組織:「忠誠完全戒酒的基督徒,有時對聖經中關於酒的文獻解釋作『未發酵的葡萄汁』,但這是毫無疑問不合理的,無論是聖經上好的或壞的觀點皆然。大家都明白這是人類才是選擇善用或濫用酒精的關鍵角色。」
^ Toy與Lévi。
^ 創世紀9:21;19:32 - 33;撒母耳記上25:36 - 37;箴言23:30 - 31。
^ 《哈拉科特·吉達洛特》(Halakot Gedalot)中說到:「照拿細耳人的律例,葡萄汁也算作酒,因此人壓榨葡萄所得的汁也可稱為酒。」《猶太百科全書》(Jewish Encyclopedia,1901)指出:發酵前的新酒稱為「yayin-migat」(裝在大缸裡的酒)(Sanh,70a)。而《猶太教百科全書》(Encyclopedia Judaica,1971)也證實yayin可指釀造過程中不同階段的葡萄汁,包括“發酵以前的新榨出的酒”在內。
^ Brown、Driver、Briggs合編的《希英舊約詞典》(A Hebrew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)中把tirosh解釋為「葡萄汁以及新葡萄酒」;而《猶太百科全書》(1901)指出“torish包括所有甘甜的果汁或葡萄汁,不包含發酵的酒在內。」先知以賽亞講到tirosh時說「福在其中」(賽65:8);而發酵的酒「能使人褻慢」(參箴20:1),使人沉醉(參箴23:31注)。
^ Shekar與希伯來文動詞「shakar」有關,shakar除了有「使醉酒」的意思外,還有「隨意飲用」的意思。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,當yayin與shekar連用時,應理解成「致醉飲料」。
^ Heidland,pp. 288f.
^ 《箴言 》第3章 第10节
^ 《以賽亞書 》第25章 第6节
^ 《傳道書 》第2章 第3节
^ 《約翰福音 》第2章 第6, 7, 10节
^ 《路加福音 》第10章 第30-34节
^ 《提摩太前書 》第5章 第23节
^ 《箴言 》第23章 第20, 29, 30节
^ 《彼得前書 》第4章 第3节;《以弗所書 》第5章 第18节;《哥林多前書 》第6章 第9, 10节。
^ 《馬太福音 》第5章 第29, 30节
^ 《申命記 》第14章 第26节
^ 《詩篇 》第104章 第14, 15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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