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探委员会(英語:Exploratory committee)在美国的选举政治中,是一種旨在帮助潜在候选人應否參選公職的組織。 尽管有些潛在候选人(例如2008年的埃文·贝)已拒绝登記竞选,但也曾组建试探委员会測試民意。[1][2] 试探委员会可能受到法律約束。例如,哥伦比亚特区在法律上将试探委员会定义为(在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律§1-1101.01(6)(B)(vi)中):
成立試探,起草或“试水”委员会仅是为了确定个人竞选公职的可行性。试探委员会的活动可能包括民调、遊歷和电话調查,以确定个人是否參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