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提供海軍軍備法案》(英語:Act to Provide a Naval Armament)又稱為《1794年海軍法案》(Naval Act of 1794),或簡稱《海軍法案》 ,是指在1794年3月27日時,第3屆美國國會批准通過用於建立海軍力量的法規,並經總統喬治·華盛頓簽署成為法律[1]。美國國會在該法案中授權聯邦戰爭艦隊建造六艘巡防艦,總成本為688,888.82美元。這六艘巡防艦是當時美國第一批海軍艦艇,並在最終發展成為當前的美國海軍的[2]。
naval war with france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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