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969年人民代表法令》[1](英語: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 1969)是英国议会通過的一項法令[2]。該法令於1970年英国大选(1970年6月18日)時正式生效。該法令将选举权扩大至18至21岁的年輕人。此前,只有21岁以上的人才能投票。在剑桥大学丘吉尔学院的学生团体Junior Common Room代表全国学生联盟(英语:National Union of Students (United Kingdom))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后,議會通過這一法令[3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