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AU-19/A | |
---|---|
类型 | 加特林式机枪、重機槍 |
原产地 | 美国 |
服役记录 | |
使用方 | 參見使用國 |
生产历史 | |
研发者 | 通用电气 |
研发日期 | 1982年 |
生产商 | |
生产日期 | 1983年— |
衍生型 |
|
基本规格 | |
重量 | |
长度 | 1,369.06毫米(53.9英吋) |
槍管长度 | 914.4毫米(36英吋) |
宽度 | 342.9毫米(13.5英吋) |
高度 | 381毫米(15英吋) |
子彈 | 12.7×99毫米北約口徑(.50 BMG) |
口徑 | 12.7毫米(.50英吋) |
槍管 | 3根,標準膛線纏距為1:15,膛線8條,右旋,槍口可裝上圓滑角落三角型消焰器 |
枪机 | 以電源開動电动机驅動的旋轉膛室 |
发射模式 | 全自動 |
射速 |
|
槍口初速 | 886.94米/秒(2,910英尺/秒) |
有效射程 | 1,800公尺(1,968.5码,5,905.51英尺,1.12英里) |
最大射程 | 6,000公尺(6,561.68碼,19,685.04英尺,3.73英里) |
供弹方式 | |
瞄具 | 根據載具類型而不同,沒有固定的瞄準具 |
GAU-19/A(又称GECAL 50)是一款由美国武器製造商通用电气所研發、目前由通用动力所生產的電力(外力)驅動式三管重型加特林式机枪,發射12.7×99毫米北約口徑(.50 BMG)制式步枪子彈。該武器被美国武装部队命名為GAU-19/A。
由於其重量和大小的關係,它並非一種款可以輕易地在任何場地中隨身攜帶的武器系統,因此往往是安裝在直升機、地面戰鬥车辆和水上船艦以上。
GECAL 50最早期是由通用电气公司生產,然後交由洛克希德·马丁公司生產,現在就交由通用动力公司生產。早期的原型裝有6枝槍管,但現在的版本標準是3枝槍管,這是為了減輕全槍的重量。
最初的GAU-19/A被設計為M134“迷你砲”的大型化、增強火力型的版本。由於通用電氣在格林纳达的分公司損失的九架直升機的訂單,因此它們開始設計此武器的原型,有6枝槍管和3枝槍管兩種版本的結構。[1]不久以後,此武器被推薦成為V22“魚鷹式”可傾斜旋翼機的潛在武裝之一,[2]使武器的彈鼓設在機艙地板下面,可以在飛行期間重新裝填。然而,安裝此武器的計劃在後來就不了了之。[3]
直到1999年,美國向哥伦比亚出售28台GAU-19/A。[4]而阿曼採用GAU-19/A是眾所周知的,他們將此武器安裝在他們的悍馬(HMMWV)上使用,其用途是對地面掃射,而射速仍然保持在1,000—2,000發/分鐘。2005年,GAU-19/A被批准安裝在OH-58“奇奧瓦”上。它也曾可能會在現在已經被取消的美国陆军ARH-70武裝偵察直升機上使用。[5]墨西哥海軍將GAU-19/A系統安裝在MDH MD-902系列直升機上,並且在緝毒行動中使用。[6]
從2006年(平成18年),日本海上保安廳之中編號PC108以後加賀雪型小型巡視船都會裝上GAU-19/A加特林機槍,並以RFS(英語:Remote Firing System,一種海岸警衛隊使用的火控系統)的遠程控制功能進行目標追踪及射擊。編號PC107以前的加賀雪型小型巡視船上裝上的只是白朗寧M2,射速只有GAU-19/A機槍一半和需要人手操作,以進行火力強大和精確的射擊。現在無論遠程控制功能進行目標追踪及射擊都只須要從RFS操控,而無須直接人手操作。另外,有些RFS曾經搭配M61火神式機砲,並於奄美大島海戰之中,即使在3米高的海浪的惡劣天氣條件以下,仍然展示出優秀的精確度。為了對付將來的可疑船隻,海上保安廳目前正在取代舊式的人手操作型機槍。
2012年1月,美國陸軍訂購了24挺直升機使用版本的GAU-19/B。全部在2月交付。[7]
設計上,GAU-19/A可以使用無彈鏈供彈的彈鼓供彈,亦可以安裝脱鏈供彈機以後使用標準的M9可散式彈鏈供彈。射速是可選擇的,可以是每分鐘1,000—2,000發。利用零件安裝於悍馬的GAU-19/A的射速是每分鐘1,300發,但需要利用外力(車載電池)射擊。[8]射擊時的平均後坐力為500磅(226.8公斤)。
2012年1月,通用動力公司宣布,他們將推出新型版本,並命名為GAU-19/B。據稱它在能夠安裝在較為輕便的發射平台以下使用,並提供等級相同的火力,重量亦減至48.08公斤(106磅)。[7]
與同樣發射12.7×99毫米(.50 BMG)北約口徑制式步枪子彈的白朗寧M2相比,空槍重量不是增加很多,但火力和射速都更強、後座力更小,並且可以發射反裝甲脫殼穿甲彈(APDS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