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敏中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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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文華殿大學士戶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 | |
爵位 | 一等輕車都尉 |
籍貫 | 江南鎮江府金壇縣 |
族裔 | 漢族 |
字號 | 字叔子,號耐圃、重棠 |
室名 | 素餘堂 |
諡號 | 文襄 |
出生 | 康熙五十三(1714年) 江南鎮江府金壇縣 |
逝世 | 乾隆四十四年(1779年) 京师 |
親屬 | (祖父)于汉翔 (父)于枋 (堂兄)于振 (弟)于易簡 |
出身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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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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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敏中(1714年—1779年),字叔子,一字重棠,號耐圃,清朝官員。江南鎮江府金壇縣(今江蘇省常州市金坛区)人。狀元及第,官至文華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。諡文襄。《清史稿》有傳。
于敏中出身簪缨世家,山西学政于汉翔之孙。其堂兄于振亦為狀元。其弟于易簡,曾任山東布政使。[1]
清高宗乾隆二年(1737年),于敏中一甲一名進士(狀元),授翰林院修撰。以文翰得到高宗赏识,入直懋勤殿,敕書華嚴、楞嚴兩經。累遷翰林院侍講,典山西鄉試,出督山東、浙江學政。乾隆十五年(1750年),直上書房。累遷內閣學士。乾隆十八年(1753年),再次出督山東學政。次年擢兵部侍郎。
乾隆二十一年(1756年),丁憂歸里。次年,起署刑部侍郎。二十三年,嗣父于枋歿,再次回籍治喪。不久,亲生母又去世,未上报,御史朱嵇因此上疏弹劾其“兩次親喪,蒙混為一”。高宗并不追究,反而斥责朱嵇“污人名节,不无过当”。随即實授侍郎,又調戶部,管錢法堂事。
乾隆二十五年(1760年),命為軍機大臣,“广交外吏,颇有簋篮不饰之议”。[2]乾隆三十年(1765年),擢戶部尚書。三十三年,加太子太保。三十六年,協辦大學士。三十八年,晉文華殿大學士,兼戶部尚書如故。對同在軍機處的和珅極度反感。
乾隆三十九年七月,太监高雲從以“泄漏朱批记载”事发,高云从供出于敏中曾向另一位太监观亮询问朱批记载,帝為之震怒,“于敏中侍朕左右有年,岂尚不知朕之办事”。乾隆下令處斬高雲從,並指責于敏中,“福澤有限,不能受朕深恩。于敏中不知痛自愧悔耶?”乾隆四十一年,因平定第二次金川之亂有功,“于敏中画旨查办,始终是经其手”,賞予“一等輕车都尉”爵位。
乾隆四十四年(1779年)十二月,以哮喘病卒。據稱在其晚年乾隆帝曾赐陀罗经被[3],于敏中領會其意,服毒自盡[4],諡文襄。[5]
于敏中生前号称廉洁,乾隆四十五年(1780年)六月,家族内发生争产纠纷,于敏中之孙于德裕控告堂叔于時和拥赀回籍,三月转移回金坛。皇帝为了验证于敏中是否清廉,下令调查于氏财产,详细记录为八万余两,属时任官员正常收入,坊间称高达二百万两之多属不实。
乾隆四十六年(1781年),甘肃冒赈案发,布政使王亶望和王廷赞被處死,並波及已去世的于敏中,乾隆帝为竖明君形象,推罪认为“设非于敏中为之主持,勒尔谨岂敢遽行奏请”,于敏中的牌位終被撤出贤良祠。
晚年于敏中纂修《四庫全書》,乾隆五十二年(1787年)發現江南文匯、文宗、文瀾三閣《四庫全書》「舛謬叢生,應刪不刪,且空白未填者竟至連篇累頁」,「本當治以重罪,因業已身故,不加追究[6]。」
于敏中書法風格近於董其昌,奉旨敕書《華嚴經》寶塔[7]。著有《素餘堂集》、《臨清纪略》等。奉敕纂輯《國朝宮史》、《欽定天祿琳琅書目》、《欽定日下舊聞考》、《西清硯譜》等,撰《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》卷首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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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衔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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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任: 劉綸 |
戶部漢尚書 乾隆三十年正月癸丑-乾隆三十八年八月戊子 (1766年1月27日-1773年9月17日) |
繼任: 王際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