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京報》是清朝在北京出版的半官方中文期刊,也称「邸报」。由官方特许经营的报房投递。《京報》以登載政府公告為主,常常被近代中國外文報刊翻譯轉載。由於《京報》只是從政府專設機構中謄抄官方擬向公眾傳遞的資訊,只能起到公告板的作用。清末逐渐被《政治官报》(1907)及《内阁公报》(1911)所取代。
清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,北京又出现了一份《京报》。二月十五日(3月28日)创刊于北京。日报。采用文言。由刚刚迁居北京的汪康年任社长兼总编,名誉社长兼采访主任为文实权。主要刊载政治新闻,敢于直言。同年8月26日因因涉及楊翠喜案,被勒令關閉。
这是一篇與報紙、印刷業或出版業相關的小作品。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