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有领域标识(英語:Public Domain Mark,缩写PDM)也称公眾領域標章[1],是用于表示作品不受已知版权限制并因此属于公有领域的一个符号。它类似通常作为版权声明的一部分,用于标识作品受版权保护的版权符号。公有领域标识由知识共享(Creative Commons)开发[2] [3],仅用作标识作品的公有领域状态,而不同于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CC0等协议那样将受版权保护的作品“发布”到公有领域。
由于没有对公有领域的单一定义,且版权法因司法管辖区而有差异,因此某些作品可能在某些国家属于公共领域,而在其他国家仍处于版权之下。许多作品的法律地位评估也很困难。因此建议仅将该标识用于可能在全球均不受任何版权限制的作品。[4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