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聚落,又称农村居民点、乡村居民点、农村居住区、农村定居点,其定义因国家而异。在某些国家,农村聚落是指由政府部门(例如美国普查局)定义为农村地区的任何居民点。在其他国家,传统上农村聚落不包括城镇。
自1956年7月6日起,马来西亚的农村聚落由联邦土地发展局负责管理。
农村居民点(俄语:сельское поселение)是俄罗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基层行政区划类型之一。
在2023年,乌克兰最高拉达第8362号发令废除了市级镇的概念,同时引入“鎮”的概念,定义为少于一万人但不少于5000人口的乡村型定居点[1][2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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