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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支敦士登-瑞士关系一直很密切,瑞士甚至还负责保护列支敦士登的利益。[1]列支敦士登在伯尔尼设有大使馆。[2]瑞士在伯尔尼的联邦外交部负责针对列支敦士登的外交事务,并在瓦杜兹设有名誉领事馆。[3]
1919年,应列支敦士登政府的要求,瑞士保护列支敦士登在海外的公民利益。这两个国家形成了一个共同的经济和货币地区。列支敦士登自1920年以来一直使用瑞士法郎,两国自1924年以来形成了关税同盟,[4]并拥有开放的边境。两国都是申根协定的缔约方。[1]两国也有共同的专利制度。如果列支敦士登没有代表参加条约谈判,瑞士有权代表列支敦士登签订条约,这种权力通常在涉及关税的条约中行使。
瑞士领事保护范围扩大到列支敦士登公民。瑞士在国外代表列支敦士登的利益,除非他们另有选择。[1]在列支敦士登本身成为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之前,瑞士代表了它在该组织中的利益。
这两个国家也有共同的语言(德语),而且都不是欧盟成员国。与瑞士一样,列支敦士登保持中立政策。但是瑞士奉行武装中立的政策,而列支敦士登却没有自己的军队。[5]各国驻瑞士大使通常兼任驻列支敦士登大使,不过马耳他骑士团有单独的驻列支敦士登大使。
由于瑞士施行征兵制,瑞士有一个相对活跃的军队。在日常训练中发生了几起事件:
列支敦士登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与瑞士相同,因为它必须持续反映瑞士的增值税标准,目前为7.7%。[12]
2015年7月,两国签署了新的双重征税协议,该协议于2016年12月生效,取代了1995年生效的前一个协议。在预扣所得税方面出现了一些分歧,但瑞士不同意向在瑞士工作的列支敦士登居民推行这种做法。[13]
2016年11月,列支敦士登公国议会以多数票决定与包括瑞士在内的27个新条约伙伴签订自动信息交换协议。2018年开始数据采集,2019年计划实现账户信息的有效交换。[14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