劇本論述(scriptment)是由電影或電視編劇撰寫的一種文本,綜合了劇本和論述(treatment)中的要素,特別著重於其中的對話部分,以和劇本相同的格式書寫。一份長篇的劇本論述,能有效率的組織劇本內容,讓撰寫者能被列入幕後的「編劇」頭銜中,而不僅只是列入「故事」來源的名單。一部分的電影作品僅使用劇本論述來進行拍攝。
「劇本論述」的定義源自於製片人詹姆斯·卡麥隆,時間大約是在他參與《蜘蛛人》系列電影製作期間。在1984年的《魔鬼終結者》獲得成功後,製作過程中卡麥隆為《蜘蛛人》撰寫了一份57頁的劇本論述,之後編劇大衛·科普(David Koepp)以此為基礎撰寫了第一版的劇本草稿,其中幾乎逐字引用了這份劇本論述。[1]
卡麥隆《鐵達尼號》的劇本論述共有131頁。[2]雖然包括約翰·休斯和查克·潘在內的多位導演也曾撰寫過劇本論述,但直到卡麥隆在1994年為電影《阿凡達》撰寫的劇本論述於製作前期在網路上流出後,劇本論述一詞才開始廣為人知。《阿凡達》的劇本論述和其流出事件讓此一名詞被更多人知曉。[3]
劇本論述的內容綜合了一般劇本和電影論述的特質,與步驟大綱(step outline)十分相似:主要的文字內容與進一步闡述後的論述(treatment)草稿近似,但僅有重要橋段包含場景標題(slug lines),與一般劇本包含大量場景標題的格式不同,一般劇本裡幾乎每一場景的描述或對話都以「室內/室外 日/夜」(INT./EXT. DAY/NIGHT)格式的場景標題起頭。然而,如同電影論述篇幅可長可短,劇本論述的內容詳盡程度會因撰寫者投入的時間而有所不同,一份更完整發展的劇本論述可能包含所有的場景標題、更大量的對話,並只需要製作人(或共同編劇夥伴)的對於內容方向的共識,即可進一步發展成最後的劇本。
在劇本論述中,各個場景和鏡頭可能分成數個段落或句子,依據作者的風格不同,也可能偶爾包含些許說明註解,例如某項要素可能對於續集的發展十分重要。如同標準的電影論述一般,大多數的對話會被整合成動作。然而,一份較長的劇本論述,更有可能包含發展完整的對白場景。對白的單字或摘要會在註解中被提及,而較長的對白則會依照一般的劇本格式書寫,這兩項因素是劇本論述一詞中「劇本」的定義來源。
在較長篇的劇本論述中,內容可能是以鏡頭而非場景為單位進行撰寫;因此,劇本論述的篇幅長度,並不等於電影內容的長度。一份常見的90-120頁劇本中,重要場景內可能包含數個獨立拍攝的鏡頭。
一篇劇本論述可能以左上角的「淡入」(FADE IN)一詞起頭,並以置中「結束」(THE END)為結尾。其中可能如同正式劇本和長篇電影論述般包含一張標題頁。與正式劇本相同,劇本論述的通常是以單行斷句格式書寫,段落和其他內容彼此之間以空行分隔,頁數則加註在每頁的右上角。
Cocks (Last Temptation of Christ, Age of Innocence, [uncredited] Titanic) entered into the writing process when Cameron finished his 131-page 'scriptment' and turned his attention to True L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