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惠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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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士 | |
个人资料 | |
性别 | 男 |
出生 | 1918年 中華民國江苏省灌云县新安镇(今江苏省灌南县) |
逝世 | 2004年11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|
籍贯 | 江苏省灌云县新安镇(今江苏省灌南县) |
政党 | 中国共产党 |
学历 | |
周惠(1918年—2004年11月18日),原名惠珏,江苏省灌云县新安镇(今江苏灌南)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。曾主政湖南、内蒙古,惠浴宇之弟。
1937年,周惠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後,为了不连累家人,他改随母亲周姓,名惠。1938年去延安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41年起任中央北方局群委秘书、偏城县工作团团长、中共夏津地委书记、湖南省土地改革委员会委员兼中共益阳地委书记等职。1952年,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、省委书记处书记和省委常务副书记等职。庐山会议上,因周惠和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坚持支持彭德怀,被批为“彭黄张周周”。后毛泽东勾去第二个“周”,使得周惠得免“反党集团”,但其仍然停职被批。1977年,周惠任交通部副部长、党组副书记。1978年,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第二书记兼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,同年担任第一书记。1987年,当选为中顾委委员。
第一书记任內提出「内蒙古要在十年后牲畜达到一亿头」、「外省区人口流入内蒙古不要堵,要妥善安置」(亦即不遣反盲目流入內蒙牧区的外省人)、「在少数民族多的地方以少数民族干部为主,在汉族多的地方以汉族干部为主」[1],引爆1981年內蒙古學生運動。[2][3]
中国共产党职务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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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任: 周小舟 |
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第一書記(代理) ?-? |
繼任: 张平化 |
前任: 尤太忠 |
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書記 1978年10月-1986年3月 |
繼任: 张曙光 |
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 | ||
前任: 吴 涛 |
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政治委员 1978年11月-1986年3月 |
繼任: 刘一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