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倫多舊市政廳(英語:Old City Hall)位於加拿大安大略省多倫多市中心,1899年至1965年間是多倫多市政府的總部所在,也是多倫多的第三代市政廳。大樓座落皇后西街和卑街的交界處,隔著卑街與彌敦菲臘廣場和新市政廳對望。舊市政廳呈理查森羅曼式(Richardsonian Romanesque)設計,於1984年列入加拿大法定國家古蹟[1]。
踏入於19世紀末葉,隨著多倫多市政府規模日益增長,舊有的市政廳亦不能滿足市府的需求,市府因此展開第三代市政廳的規劃程序。大樓的設計由多倫多本地建築師愛德華·詹姆斯·倫諾克斯(Edward James Lennox)花了三年時間(1886年至1888年)完成[2]。大樓於1889年動工,1899年落成,耗資250萬加元興建,遠高於原來預算的60萬元[3]。大樓竣工時不但是市內最大的建築,也是北美最大的市政建築[2]。
然而,到了20世紀50年代,大樓的空間不敷應用,市府再度計劃興建新市政廳。第四代市政廳(即現市政廳)於1965年落成啓用,而舊市政廳亦隨即面臨拆卸的威脅[2]。伊頓集團於20世紀60年代中宣佈計劃興建一組辦公大樓及商場(即現多倫多伊頓中心),早期計劃包括拆卸舊市政廳,引起民衆激烈反對,而整個計劃亦於1967年擱置。集團於1971年重提計劃,並將之修改以保留舊市政廳。大樓後改成安大略省省級法院,並維持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