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質王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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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代琉球國中山王 | ||
第二尚氏王朝第10代國王 | ||
在位期間:1648年—1668年 | ||
前任:尚賢王 | ||
繼任:尚貞王 | ||
宗主國 | 薩摩藩 南明[註 1] 清朝 | |
年號 | 順治 康熙 | |
冊封年 | 1662年 | |
正冊封使 | 兵科副禮官張學禮 | |
副冊封使 | 行人司行人王垓 | |
姓名 | 尚質 | |
封號 | 佐敷王子 中城王子 | |
童名 | 思德金 | |
出生 | 崇禎二年八月十五日 | 1629年10月1日|
逝世 | 1668年12月20日 康熙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| (39歲)|
陵墓 | 玉陵 | |
父親 | 尚豐王 | |
嫡母 | 我謝上森按司加那志尚氏(號梅岩) 君豐見按司加那志馬氏(號蘭閨) | |
母親 | 夫人西之按司加那志松氏(號涼月 | |
妃 | 美里按司加那志向氏(號栢窓) | |
夫人 | 真南風按司東氏(號本空) | |
妻 | 安谷屋阿護母志良禮章氏(號本光) 宮城阿護母志良禮駱氏(號惠室) 諸見里阿護母志良禮(號月嶺) | |
直王子 | 中城王子尚貞 大里王子尚弘毅 名護王子尚弘仁 | |
脇王子 | 北谷王子尚弘才(母東氏) 東風平王子尚弘德(母駱氏) 本部王子尚弘信(母章氏) 宜野灣王子尚弘善(母章氏) | |
嫡王女 | 安谷屋翁主(童名思乙金,號玉蓮) | |
庶王女 | 諸見里翁主(童名思武樽金,號寬養,母月嶺) 興那嶺翁主(童名思真鶴金,號梅月,母章氏) 大嶺翁主(童名真世仁金,號善室,母東氏) 宮平翁主(童名思真鍋樽金,號春光,母東氏) |
尚質(琉球語:尚質/ショーシチ Shō Shichi ?;1629年10月1日—1668年12月20日)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的第10代國王。1648年至1668年在位。童名思德金,是第8代國王尚豐的第四子,也是第9代國王尚賢的弟弟。
1637年,尚質接受佐敷間切的封地,稱佐敷王子;1645年改封中城間切之地。因護得久御殿尚亨(具志川王子朝盈)無嗣,尚質曾被過繼給尚亨當嗣子。1648年,兄尚賢王逝世。尚質被尚亨奉還王室,並繼承了王位。
1650年,尚質王令按司向象賢(羽地王子朝秀)開始編纂《中山世鑑》。[1]同年,清朝遣梁庭漢出使琉球詔諭,但未能到達琉球。1651年,清朝使者謝必振攜琉球使者周國盛至琉球,詔諭尚質歸附。謝必振的船隻於翌年才到達琉球。此時反清復明勢力逐漸衰落,使得尚質開始考慮同清朝正式建立關係。[2]尚質王下令久米村的人不准穿中華衣冠,全部改穿琉球衣冠,並從琉球國俗。[1]
1653年(順治十年),尚質遣王舅馬宗毅、正議大夫蔡祚隆赴京師朝貢,慶祝順治帝登基,並繳納明朝頒發的印綬。翌年順治帝以兵科副禮官張學禮為冊封正使、行人司行人王垓為冊封副使,前往福建造船,準備前去冊封。但鄭成功勢力擁有制海權,故而無法出航。二位冊封使也受到了清廷的處罰。此後琉球以「海氛未靖」為由,不再向清廷朝貢。[3]
1656年,尚質令平啓祥(當間親雲上重陳)利用薩摩藩的廢錢「加治木錢」,鑄造了「鳩目錢」(俗稱「當間錢」),取代京錢(中國錢幣),作為琉球的通用貨幣。不過由於鳩目錢質量極差容易磨損,使得鑄造費用龐大;後來尚質於1662年下令鳩目錢與京錢同為通用貨幣。[4]
1662年(康熙元年),鄭成功逝世,清朝逐漸擁有制海權。此時琉球與清朝的關係開始出現轉機。康熙帝令兵科副禮官張學禮、王垓戴罪,再度啟用為正副冊封使,前往琉球,冊封尚質為王。由於首里城尚未修復,這次冊封大典在大美御殿舉行。[2]
為了向清廷謝恩,尚質遣王舅向國用(北谷親方朝暢)、紫金大夫金正春出使清朝;翌年,又派王舅英常春(惠祖親方重孝)、正議大夫林有才慶賀康熙帝的登基。行至梅花津(在今福建長樂市梅花鎮沿海一帶),遭到假扮中國海盜的琉球人的襲擊。英常春等人畏懼而逃;只有蔣思忠(喜屋武筑登之元持)奮力抵抗,被殺。金壺等貢品被劫。向國用、英常春歸國後,薩摩藩將犯罪者處決;又以向國用、英常春失職為由,將他們罷官處死。這就是北谷惠祖事件。[4][5]
在這次事件之後,向象賢(羽地王子朝秀)在薩摩藩的扶持下成為攝政,並對琉球國進行了一系列改革。
1668年,尚質逝世,其子尚貞繼位。
尚質王 | ||
前任: 尚賢王 |
第十九代琉球國中山王 第十代第二尚氏王朝國王 1648年—1668年 |
繼任: 尚貞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