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图鲁(满语:ᠪᠠᡨᡠ᠋ᡵᡠ,转写:baturu),意为“英雄”[2]、“勇士”[3],为满洲传统封号之一[4],后来成为清时期赏赐有战功之人的封号[5]。因其用来表彰获封之人的武功[6],故而又有“勇号”之称[4]。
巴图鲁源自蒙古语的“英雄”(蒙古语:ᠪᠠᠭᠠᠲᠣᠷ,西里尔字母:баатар,即“巴特尔”)一词,在元、明时期有“拔都”、“拔都鲁”、“把都儿”等不同汉语音译[7]。到了明朝末期,巴图鲁成为女真人的称号[4],此后又逐渐发展为清朝时期赏赐武将的封号。一般而言,巴图鲁勇号有两种:第一种只作巴图鲁,不再加上别的修饰词语,是为普通勇号;第二种在巴图鲁之上还添加其他字样,是为专称勇号[4]。
普通勇号仅见于清前和清初[注 1][4]。起初直接加于获封之人的原名之下,后来则改加于本人原名之上[注 2][8]。专称勇号可见于清朝各个时期[9]。开始仅上加满语词冠于巴图鲁之前,清中后期开始使用汉字,仅限两字,通常称作“某勇巴图鲁”[5]。所赐字号有时是可以更改的[10]。起初获封者得此称号后,便只称勇号,不再称本名[11],擅自呼以原名者会被治罪[12],而且为避免重复,专称勇号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一样的情况,不同时期则可[注 3][10]。到了清朝中后期则有所变化。至嘉庆初年,开始有人获封同一满语名称但汉字音译不同的勇号[注 4];到了同治年间则出现了获封勇号一模一样的例子[注 5]。虽然与入关前制度相悖,但因当时专称勇号已经不再替代获封者本人的原名,因而有所重复也已非要紧之事[13]。专称巴图鲁的字号虽然有满、汉文字之分,但所赐之人并不因文字之别而产生满汉之限。有很多旗人将领获汉字勇号[注 6]、汉人将领获满字勇号[注 7]的例子[14]。满字、汉字勇号本来无所谓高低差别,但到了同治、光绪年间,武将获战功后常常会将汉字勇号换为满字,于是便有了由汉字改为满字勇号为“晋号”的说法[13]。
巴图鲁之称在于表彰战功,因此常有小官可得,大官却不可得的情况[5]。文臣掌兵立有功勋之人也可获赐巴图鲁勇号[5]。清兵入关前,因战事频繁,得此荣誉之人较多。然而在康熙至乾隆初年,虽然也有诸多大规模战事,但当时之名将却未有获此殊荣者[13]。直至乾隆二十年(1755年),开始复授巴图鲁勇号,虽功勋卓著之人仍不易获得。到了咸丰、同治年间,巴图鲁勇号的赏赐逐渐变得非常频繁,比起之前的风气已截然不同[15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