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震亨(1585年—1645年),字啟美,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,祖籍湖廣衡州府衡山縣,明末画家。
文震亨生于万历十三年(1585年),是書画家文徵明曾孫,篆刻家文彭孫,文震孟弟。天啟六年(1626年)選為貢生。曾參與五人事件,營救被魏忠賢迫害的周順昌。
崇祯年間为中书舍人,武英殿给事。曾任職於南明,遭到阮大鋮、马士英等排擠,辞官退隐。
弘光元年(清顺治二年,1645年),清军攻占苏州后,避居阳澄湖。清军推行剃发令,自投于河,被家人救起,绝食六日而亡。
文震亨家富藏书,长于诗文繪画[1],善园林设计,著有《长物志》十二卷[2],为传世之作。并著有《香草诗选》、《仪老园记》、《金门录》、《文生小草》等。近年有学者从明代物质文化的角度深入探讨文震亨的《长物志》[3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