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原過剩數(Primitive abundant number)也稱為本原豐數,為一數學用語,是指一個整數本身為過剩數,而其真因數(小於本身的因數)均為虧數[1][2]。過剩數及完全數的倍數都會是過剩數,因此本原過剩數可視為除了過剩數及完全數的倍數之外的過剩數。
例如,數字20因為有以下的性質,因此是本原過剩數:
- 其真因數的和為1 + 2 + 4 + 5 + 10 = 22,大於20,因此20為過剩數。
- 其真因數1, 2, 4, 5, 10的真因數和分別是0, 1, 3, 1, 8,因此其真因數均為虧數。
頭幾個本原過剩數為:
- 20, 70, 88, 104, 272, 304, 368, 464, 550, 572 ... (OEIS數列A071395)
奇數的本原過剩數中,最小的是945。
- 所有本原過剩數的倍數均為過剩數。
- 所有過剩數都是本原過剩數或是完全數的倍數。
- 本原過剩數共有無限多個。
- 小於等於n的本原過剩數個數為[3]。
和因數有關的整數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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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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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因數分解分類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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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因數和分類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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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許多因數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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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真因子和數列有關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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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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