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规数据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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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产妇死亡数 (每10万活产婴儿) | 300 |
国会女性占比 | 38.5% (2012年) |
女性劳动参与率 | 38.4% (2011年) |
性别不平等指数 | |
数值 | NR |
東帝汶傳統上是一個父權社會[1],因此東帝汶女性受到較多的限制。家庭暴力、強姦和性奴隸是東帝汶婦女常見的苦難。
東帝汶女性被期望留在家中而不能獨自外出[1][2],而且女性在經濟上依賴於丈夫[3]。
2010年,政府通過了《反家庭暴力法》,開展了一項旨在提高公眾意識的教育活動,但未能保護女性[3]。 女性在控告家庭暴力案件時面臨很多挑戰,譬如:她們在經濟上依賴丈夫,離婚後很難生活下去、社會將家庭暴力視為私人問題、有些女性甚至不知道家庭暴力是犯罪、法院堵塞家庭暴力案件及肇事者的判刑過於寬鬆。 基於這些挑戰,家庭暴力問題仍然普遍存在[3]。
不少東帝汶女性在婚姻或其他親密關係中面臨強姦,更糟糕的是,34%的女性經歷過任何類型的強姦,59%的強姦男性表示他們在青少年時期和青春期強姦女性[4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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