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郡 Quận 10 | |
---|---|
郡 | |
![]() | |
![]() 第十郡在胡志明市的位置 | |
坐标:10°46′19″N 106°40′01″E / 10.772°N 106.667°E | |
国家 | ![]() |
直辖市 | 胡志明市 |
行政区划 | 11坊 |
面积 | |
• 总计 | 6 平方公里(2 平方英里) |
人口(2019年) | |
• 總計 | 234,000人 |
• 密度 | 39,000人/平方公里(101,010人/平方英里) |
时区 | 越南标准时间(UTC+7) |
網站 | 第十郡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|
第十郡(越南語:Quận 10)是越南胡志明市下辖的一个郡。面积6平方公里,2019年总人口234000人。
1976年5月20日,西贡-嘉定市革命人民委员会重新划分第十郡下辖各坊为第一坊、第二坊、第三坊、第四坊、第五坊、第六坊、第七坊、第八坊、第九坊、第十坊、第十一坊、第十二坊、第十三坊、第十四坊、第十五坊、第十六坊、第十七坊、第十八坊、第十九坊、第二十坊、第二十一坊、第二十二坊、第二十三坊、第二十四坊、第二十五坊25坊。
1976年7月2日,越南正式统一,西贡-嘉定市更名为胡志明市[1]。第十郡随之划归胡志明市管辖。
1979年2月17日,第十三坊并入第十二坊和第十四坊,第十坊并入第九坊和第十五坊,第十八坊并入第十六坊和第十九坊[2]。
1981年9月12日,第十七坊并入第十一坊,第四坊并入第三坊、第七坊和第八坊,第二十二坊并入第二十一坊、第二十三坊和第二十四坊[3]。
1987年2月14日,撤销原20坊,原第五坊更名为第一坊,原第二坊和原第三坊合并为第二坊,原第一坊更名为第三坊,原第八坊部分区域和原第九坊合并为第四坊,原第八坊剩余区域和原第七坊合并为第九坊,原第十五坊更名为第五坊,原第十六坊更名为第六坊,原第十九坊更名为第七坊,原第十一坊更名为第八坊,原第十二坊更名为第十坊,原第十四坊更名为第十一坊,原第二十一坊更名为第十二坊,原第二十四坊部分区域和原第二十三坊合并为第十三坊,原第二十四坊剩余区域和原第二十五坊合并为第十五坊,原第二十坊更名为第十四坊[4]。
2020年12月9日,第三坊并入第二坊[5]。
2024年11月14日,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,自2025年1月1日起,第七坊并入第六坊,第五坊并入第八坊,第十一坊并入第十坊[6]。
第十郡下辖11坊,郡人民委员会位于第十四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