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郡 Quận 4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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郡 | |
第四郡在胡志明市的位置 | |
坐标:10°45′34″N 106°42′11″E / 10.7594°N 106.7031°E | |
国家 | 越南 |
直辖市 | 胡志明市 |
行政区划 | 10坊 |
面积 | |
• 总计 | 4 平方公里(2 平方英里) |
人口(2019年) | |
• 總計 | 175,000人 |
• 密度 | 43,750人/平方公里(113,312人/平方英里) |
时区 | 越南标准时间(UTC+7) |
網站 | 第四郡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|
第四郡(越南語:Quận 4)是越南胡志明市下辖的一个郡。面积4平方公里,2019年总人口175000人。西贡港位于第四郡管辖范围之内。
第四郡东北接守德市,西接第五郡,西南接第八郡,南接第七郡,北和西北接第一郡。
1976年5月20日,西贡-嘉定市革命人民委员会重新划分第四郡下辖各坊为第一坊、第二坊、第三坊、第四坊、第五坊、第六坊、第七坊、第八坊、第九坊、第十坊、第十一坊、第十二坊、第十三坊、第十四坊、第十五坊、第十六坊、第十七坊、第十八坊18坊。
1976年7月2日,越南正式统一,西贡-嘉定市更名为胡志明市[1]。第四郡随之划归胡志明市管辖。
1982年8月26日,第十一坊并入第八坊[2]。
1985年11月1日,第七坊并入第六坊和第九坊;第十七坊并入第十六坊和第十八坊[3]。
2020年12月9日,第五坊并入第二坊,第十二坊并入第十三坊[4]。
2024年11月14日,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,自2025年1月1日起,第六坊并入第九坊,第十坊并入第八坊,第十四坊并入第十五坊[5]。
第四郡下辖10坊,郡人民委员会位于第十三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