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厥文(1895年10月7日—1989年4月16日)江苏省嘉定县(今上海市嘉定区)人,中国近现代政治人物。
1895年出生于嘉定县,先祖是宋文宣公后裔,明代由安徽迁太仓,再居嘉定。早年报考了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学习机械,后到汉阳铁工厂当工人。1921年,变卖土地后创建新民机器厂,并陆续创建五金厂、黄渡电灯公司、长城机制砖瓦公司、石城窑厂等企业。1927年,推举为上海机器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、上海市棉布市场理事长。
1932年,响应蔡廷锴十九路军,与黄炎培合作,发动全市工商界支援抗戰。1937年,组织苏浙沪宁的百余家民营工厂内迁,并在桂林、祁阳等地创办了大中机器厂、新民机器厂湘厂等企业。
1945年,与黄炎培、章乃器等人发起成立了中國民主建国会。1949年9月,胡厥文以中國民主建國會代表的身份出席制订《共同纲领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。
1950年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。1952年,担任赴朝慰问团总团副团长。之后担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、上海市副市长等职。1979年,担任民建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。1975年、1978年、1983年连续出任第四、五、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[1]。1988年退休。
1989年4月16日23点57分(北京夏令时)病逝于北京,终年94岁[2]。1990年1月18日,胡厥文墓在上海松鶴墓園落成[3]。
父亲是胡光墉,母亲是赵慧贞,岳父是沈恩孚,第一任妻子是沈方成,他们有六个子女分别是胡世芳、胡世苣、胡世荃、胡世荣、胡世华、胡世孚。第二任妻子是蒉毓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