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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騙集團,是以欺詐或引誘手法,不誠實及不合法地獲取金錢等利益之犯罪組織。與個人不一样的是,這些組織常有上下領導的關係。隨著時代的發展,複雜的詐騙集團科技水準不但日漸提高,也已經出現跨國業務,甚至出現不同國籍一起詐騙的情況。他們一般要求新犯罪成員具備一定程度的語言能力等。
早期存在於台灣民間的一種街頭現象,利用一個人的同情心、貪婪心而產生的一個詐騙做局,結合各種托兒形成一種集團結構。[1]
利用投機取巧的詐騙手法,在中國十分常見,如假車禍、假事故等等向他人索取賠償,也有稱為「屏風黨」者;碰瓷黨早期則是盛行中國大陸觀光地區,投機者將易碎的瓷器自製意外來敲詐外來觀光客而得名。
而他們的基本辨別方法就是:一般都是有上了年紀的長輩(大部分情況)作為「受害者」,而一般的車主作為「加害者」。「受害者」會找機會在躺在「加害者」的車前,然後會跟「加害者」索取賠款,不拿錢就一直在「加害者」的車前大喊大叫
這類屬於操作部分人士的政治傾向,透過成立團體方式,佯稱能滿足其政治幻想,輔以虛假的資料來吸引參與者,再利用申辦各種自製文件,如自製身分證、護照及車牌等,騙取政治獻金等財務上的好處。
這裡指的是透過當地電話、長途電話、固網電話、行動電話、國際電話、網路電話等項受害者進行詐騙之行為,騙局內容多種多樣,有假冒檢察官說妳犯案要求把錢匯到監管帳戶,也有假冒熟人聲音稱被綁架,也有佯稱你中獎需要匯稅金等。[2]。
在多國普遍出現的模特兒公司詐騙之類騙案,也有較軟性的就業推銷法,依受害程度不定有的國家並不列為犯罪或者被歸為契約民事糾紛等,設計騙局者往往利用法律知識營造一份有陷阱的合約,導致受害人日後舉證困難。
詐騙未必單純詐取他人財物,近來一些跨國詐騙集團以高薪工作為名,誘騙他人出國打工,之後再監禁受害人,並強迫受害人從事詐騙工作。一些此類的詐騙集團前往柬埔寨王國、緬甸聯邦等國設立基地,以高薪工作為名誘騙他人出國,之後再強迫受騙者從事詐騙,並以暴力手段控制這些人,也可能強迫部分人士賣淫甚而強行活摘器官進行盜賣。[3][4][5]這些詐騙集團多數由中國人控制,受害者也大多是中國人或其他地區的華人。[6]像是緬甸苗瓦迪一處被稱為「kk園區」、以中国籍福建人“冬瓜”为首的犯罪集团所拥有的地区[7]常發生綁票人口、強迫被綁者從事詐騙的事情,除此之外外,園區裡也曾發生強制活摘失去利用價值或不從者的器官的事件。[8]
各式傳統騙局的網路化,以科技詐騙為主,要求一定的電腦知識。
一個進行電信詐騙及網絡詐騙的特定大型地區。一個詐騙園區可由多間詐騙公司及犯罪集團一起營運,也可把園區的辦公室出租給其他詐騙公司。一些詐騙園區,會以欺詐及人口販賣的方式招人,並要求受害人進行強迫勞動及強迫詐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