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科多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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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 男 |
出生 | 1658年 (顺治十五年) 大清 |
逝世 | 1728年(69—70歲) (雍正六年) 大清直隶省顺天府宛平县暢春園外 |
国籍 | 大清 |
职业 | 清朝大臣 |
活跃时期 | 康熙-雍正时期 |
亲属 | 佟圖賴(祖父) 佟国维(父親) 佟國紀(大伯父) 佟国纲(二伯父) 康熙帝(聖祖仁皇帝,表兄) 雍正帝(世宗憲皇帝,表外甥) |
代表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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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科多(满语:ᠯᠣᠩᡴᠣᡩ᠋ᠣ,转写:Longkodo;1658年—1728年),满洲镶黄旗人[1],佟佳氏[2],康熙帝舅父佟国维之子,康熙帝之表弟,孝懿仁皇后、愨惠皇貴妃之弟,康熙末年到雍正初年重臣。
隆科多有長子岳興阿,及次子玉柱[2]。雍正帝也稱隆科多為舅舅。
隆科多康熙末年累官至理藩院尚书,兼步军统领、九門提督,掌管北京城内外武力,地位十分重要。
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,授一等侍衛,擢鑾儀使,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[2]。四十四年,以所屬人違法,上責隆科多不實心任事,罷副都統、鑾儀使,在一等侍衛上行走。五十年,授步軍統領。五十九年,擢理籓院尚書,仍管步軍統領[2]。
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十一月十四日,雍正皇帝繼位之後,隆科多被封为總理事務大臣、吏部尚書,加太保等職務,并令隆科多的长子岳兴阿承袭。而隆科多的次子玉柱从侍卫的身份被授为銮仪使。当时隆科多极其受雍正帝的宠信。
雍正时期大兴文字狱,是為了打击全国各地对皇帝和朝廷散布不实谣言的逆党,此事件甚至波及多位雍正的亲兄弟、雍正重臣隆科多、年羹堯等多人。[3]
雍正五年(1727年),隆科多雖受賜襲一等公、吏部尚書加太保等,但仍被定41款大罪,按大清律例原判斬立決[4][5]、財產充公、妻子入辛者庫。雍正帝命令減輕判刑,改在暢春園之外建屋三間禁錮。六年(1728年)六月,隆科多死於禁所。
康熙死時,傳說由隆科多一人傳遺詔由雍正繼位,或說隆科多在康熙死後篡位,從乾清宫“正大光明”匾(御筆匾額)後取下康熙遺詔,將“傳位十四子”,篡改作“傳位于四子”。[6]
此傳言,早已於清朝雍正初年,由湖南、廣西等全國各地方訛傳此謠言,後已逮捕一些刻意造謠生事者,他們的最終目的是反抗滿洲皇帝和朝廷,請詳見:《大義覺迷錄》。此謠言,甚至讓雍正帝本人與隆科多、年羹堯、親兄弟允禩、允禟等人造成反目成仇的影響。[7]
其實,據官方文獻記載,康熙死前,召集至御榻近前的有8位皇子、大臣1人隆科多,其他包括宮人內侍和內廷行走之小臣工當時也都在場。[8][9]
而且“秘密立儲”制度是從雍正元年開始的,移花接木到康熙朝是張冠李戴,且傳位詔書分別有漢滿二种字體分開書寫,于四子之說只適用於漢字更顯此說矛盾無理[10]。
官衔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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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任: 富寧安 |
清朝吏部滿尚書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甲子 - 雍正四年正月辛酉 1722年1月19日 - 1726年3月1日 |
繼任: 遜柱 |
官衔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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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任: 托合齐 |
清朝步军营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康熙五十年 - 雍正三年 1711年 - 1725年 |
繼任: 阿齐图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