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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舉/投票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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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席位制(Binomial System)或稱「雙提名選舉制」(Binomial Electoral System)、「雙議席單票制」,是一種選舉制度。這項制度至今僅在1989年至2013年間於智利的國會選舉中實行,當時為皮諾契特下台前所設計的一種少數代表制,而這項制度在當地於2015年通過新選舉法以比例代表制取代,採用漢狄法,於2017年開始施行。
1989年,智利總統皮諾契特在公投否決延長任期後,即著手還政於民的工作。而這次公投也顯示縱使歷經17年軍政府高壓獨裁統治,左派勢力仍大於右派,於是制定了有利於右派或保守派勢力分配席次的選舉規則。果不其然,隨之的民主選舉,左派重新執政。雖然改革呼聲及動作不斷[1][2],但反過來說,左派一旦在野也會受益,所以智利左、右派尚可接受該選舉制度,直到2014年。
各政黨或獨立候選人組成聯盟,在每個應選名額兩名之選區提出同額名單,選民對其中候選人單記投票。分配席次方式為合計兩人名單得票數,第一高票名單須得票兩倍於其他名單,才能囊括兩名當選席次,否則與第二高票名單各分得一席。如圖示,當選者標記「✔」:
名單 | 例1 | 例2 | 例3 | 例4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左派聯盟 | 40% | 50% | 60% | 39% |
候選人甲 | 30%✔ | 30%✔ | 50%✔ | 20%✔ |
候選人乙 | 10% | 20% | 10%✔ | 19% |
右派聯盟 | 40% | 30% | 30% | 33% |
候選人丙 | 22%✔ | 18%✔ | 18% | 18%✔ |
候選人丁 | 18% | 12% | 12% | 15% |
其他 | 20% | 20% | 10% | 28% |
候選人戊 | 11% | 11% | 6% | 26% |
候選人己 | 9% | 9% | 4% | 2% |
因此左、右派政黨不得不捐棄成見組建聯盟,在選區有限的兩個名額中協調出人選,避免選票分散遭優勢政黨或聯盟各個擊破,而形成如兩黨制的穩定政治。
2014年,智利總統蜜雪兒·巴舍萊再次上台後推動選制改革。2014年1月31日,國會修憲去除眾議員120名定額為改革選制初步。同年4月23日,總統巴切萊提出以比例代表制取代雙席位制的草案;接著28日,眾議院通過,參議院則經執政和在野聯盟數月協商後修改通過。
2015年1月20日,眾議院通過參議院修正案,眾議院由120名增至155名,全國原60改成28個選區,各選區依選民人數按比例選出3至8名,於2018年就任。參議院從38增到50名,2017年起逐步增加,屆時改選一半參議員,其餘2021年改選完成。值得注意的是規定女性候選人不得少於40%,鼓勵女性參與;而獨立候選人方面,降低以往當選門檻,唯需上次選舉得票率5%始可登記參選。同年1月23日,國會發送法案至憲法法院做司法審查;翌日參議院右派聯盟亦申請合憲性審查,憲法法院裁定合憲。同年4月27日正式成為法律。
由於擴大民眾、婦女代表性,故稱為「包容性比例代表選制」(西班牙語:Sistema Electoral Proporcional Inclusivo/英語:Inclusive System of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)。[3][4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