한국콘텐츠진흥원 | |
簡稱 | KOCC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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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併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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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時間 | 2009年5月7日 |
類型 | 文化機構 |
總部 | 韩国全羅南道羅州市光伽藍洞教育路35號 |
服务地区 | 全球 |
網站 | kocca |
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(한국콘텐츠진흥원)是根據2009年新修訂的《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》於2009年5月7日成立的文化產業機構。機構以推動韓國文化產業為目的成立,主要協助韓國中小企業的海外推廣業務[1]。
1998年韓國提出了「文化立國」方針並發佈了《国民政府的新文化政策》[2],次年設立《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》要求文化觀光部每年預算必須佔國家總預算1%[3]。文化觀光部依據《基本法》成立了40多個行政法人組織[4],其中韩国游戏产业振兴院(한국게임산업진흥원)於1999年成立,韓國文化內容振兴院(한국문화콘텐츠진흥원)於2000年成立,負責制定文化產業相關政策,發展計劃及文化產業振興基金的運作方案[2]。2009年韓國國會修訂《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》,將韩国文化內容振兴院、韩国广播映像业振兴院(방송영상산업진흥원)、韩国游戏产业振兴院、文化內容中心(문화콘텐츠센터)和韩国软件振兴院数字內容事业团(한국소프트웨어진흥원 디지털 콘텐츠사업단)五個機構合併成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,並於5月7日正式成立[5][6][7],李在雄擔任首任院長[6]。
2011年4月26日成立內容紛爭調解委員會(콘텐츠분쟁조정위원회),以便更快捷解決內容產業者之間的糾紛[8]。2012年7月增設內容綜合支援中心(콘텐츠종합지원센터),整合過去各自運行的內容產業資訊和諮詢機構[9]。2014年9月18日,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總部從首爾搬到羅州市,內容綜合支援中心、內容紛爭調節委員會和審查評價支援團(심사평가지원단)則留在首爾分部,繼續提供服務[10]。